对农业种植的认识篇1
关键词:生态农业;农产品;植保
1农业生产中植物保护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的农业生产得到了飞速发展,粮食总产量也持续增长,与此同时,人们对植物保护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在农业生产中,加强植物保护能有效地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植物损失,降低粮食损失,同时加强植物保护还能有效地提高农作物的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因此,农业生产中植物保护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必须积极的发挥植物保护的作用,从而为农业生产安全和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农业生产中加强植物保护的措施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植物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并且植物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植物保护措施,从而实现农业生产持续增产,促进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和谐统一。
2.1坚持综合防治
在以往的农业生产中,由于农民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植物病虫害问题十分严重,因此,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要对病虫害问题进行综合防治,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植物保护。
2.2加大植物保护宣传力度
很多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增加农作物产量,会大量的使用化肥、农药,从而对生态环境和植物保护造成严重的影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宣传力度不足,农民没有正确认识到植物保护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植物保护意识,让每一个农民认识到只有做好植物保护的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才能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相关部门可以定期组织农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学习植物保护的相关知识,从而提高农民对植物保护的认知,为植物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2.3建立完善的病虫害预测体系
植物病虫害和其他自然灾害不同,只要防治措施得力,就能有效地降低病虫害,甚至能避免,例如一些说检疫性病虫害,通过严格的检测,能尽早根除,防止病虫害侵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各种农业技术广泛应用在农业生产中,为准确的掌握农田生态系统的变化规律,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病虫害预测体系,多层次的对农田生态系统进行{控,从而确保农业发展的良好推进。在建立病虫害预测体系时要注意,不断提高生态系统预测水平,建设预测网络,加强预测信息管理,确保预测体系的准确性。
2.4加强抗性育种过程
加强抗性育种的培育对农业生产的良好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水平抗病性育种和持久抗病性育种需要从育种的方法、生理机制等方面进行,通过对育种进行宏观调控,实现不同生态区域多种品种的最优配置,从而延长垂直抗性品种。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要在不同的生态区域建立抗病虫害监测区,对害虫物种及病菌进行检测,从而为品种的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2.5加强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是农业生产中加强植物保护的重要方法,采用生物防治能有效地减少农药污染,降低植物保护成本。生物防治是利用害虫的天敌将害虫消灭,到达植物保护的目的,生物防治的前提是创造出有利于害虫天敌生长的环境,确保害虫天敌资源的充足。生物防治能有效地维持农田生态系统平衡,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6加强病虫抗药性检测及治理
建立病虫抗药性检测系统能分析出病虫对常用农药抗药性的发展趋势,从而对病虫抗药性进行跟踪治理,因此,要将病虫抗药性防治当做植物保护的另一个重要措施。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病虫抗性治理体系,定期对病虫防治效果进行检验,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用药,从而为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7加强农民技术培训
各级领导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民技术培训系统,根据农民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培训内容,定期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这样不仅能有效地提高农民技术,还能促进植物保护新技术的推广,同时还能让农民感受到国家政府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植物保护示范基地,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植物保护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鼓励农民积极的参与到植物保护中,从而有效地提高植物保护效率。相关部们要鼓励农民种植无公害农产品,这样不仅能有效地提高农产品质量,还能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这对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植物保护对农业生产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要坚持综合防治、加大植物保护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的病虫害预测体系、加强抗性育种过程、加强生物防治、加强病虫抗药性检测及治理、加强农民技术培训,确保植物保护技术能有效地运用在农业生产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生态社会的构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加强植物保护管理,从而有效地促进我国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江弘.浅析植物保护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31):125-126.
对农业种植的认识篇2
在大城市里的孩子并不了解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和农业生产的技术,对三农认识不多,更有甚者五谷不分,六畜不识,劳动能力和劳动技术急需培养和学习。因此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30年来一直坚持为广州市的中学生开设锻炼劳动能力,提高劳动技术,形成热爱劳动的观念,普及三农知识为目的的学农综合实践活动。
在学农之余利用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丰富的生物资源和该校长期农业生产实践积累的农生产设施设备和知识开展一系列的课题探究活动,以激发学生对劳动积极性与生物学习的热情。所以我们开始本课题的探究活动。
我们想要加深对平日里所见到、吃到的各种食物的了解,以此次学农为机会,实地调查,拍照取样和品尝,结合植物学知识,探究我们所食用的食物是来自作物的哪个组织、器官(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并对其了解分类。通过查找资料和咨询专家撰写研究性学习的报告并向全班同学做汇报,接受大家的咨询和质疑。
希望能达成:学农,爱农,做农的传人。
二、活动目标
1、本次探究通过实地考察农作物、了解其的名称及其生长情况、了解农业生产的技术。
2、探究各种农作物可食用部位来自植物的哪一组织、器官,以及其名称的由来,功能,价值和意义。
3、体验植物的魅力与神奇,感悟生命珍爱大自然。
三、活动实施的具体过程:
1、小组成员选取,指导老师进行课题的引入,并集合讨论课题研究方向、范围与规划。选取调查小组组长和成员分工。
2、由指导老师带领我们小组成员实地考察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农作物种植区(包括西作物区、水稻田、百谷圃、南作物区),辨认农作物种类并近距离观察作物生长情况,果实的形态,可食用部位。实地拍照、取样,并进行品尝农作物。实地考察31种农作物:萝卜、沙葛、姜、大蒜、芥蓝、大头菜、芋头、高粱、水稻、花生、辣椒、红皮萝卜、油菜、芋头、紫薯、向日葵、沙葛、小麦、大头菜、茄子、南瓜、番茄、蒲瓜、菠萝蜜、黄蛋果、番石榴、火龙果、枇杷、桑葚、香蕉、杨桃、柚子、释迦。在考察的同时小组成员充分感受田园风光。
3、讨论并查找相关资料(植物的器官、花的结构、果实的类型及其对应的水果)、对其进行了解并对调查取样的农作物分类。小组成员交流意见,提出疑问,并通过讨论得出初步的结论。
4、分组撰写调查报告。
5、补充调查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校温室大棚种植的作物(番茄、苦瓜、蒲瓜、小南瓜、茄瓜)并对资料进行录入。
6、询问有关专家,提出改进意见。
7、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讨论并完善报告。
8、小组成员分享并向班级汇报。
四、结果与评价
结果:了解了不同植物的可食用部位的组织或器官的名称。分析其功能,作用和种类等。探究了农作物的进化发展过程、加深了对现代科学在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品质提升的重要意义的理解。小组成员受益匪浅,开阔视野,巩固和拓展了基本的植物常识,体验了丰富的田园学农生活。
评价:在老师悉心的带领之下,冒着蛇与太阳的挑战,我们流着汗水,不断地探索,不怕艰辛不怕劳苦,顺利完美的完成了本次探究。感到很高兴很兴奋。让我们对植物有了根深的了解。
五、学生收获(可附学生作品):
一、实地认识的农作物和水果
农作物24种:番薯、萝卜、沙葛、姜、大蒜、芥蓝、大头菜、芋头、高粱、水稻、花生、辣椒、红皮萝卜、油菜、芋头、紫薯、向日葵、沙葛、小麦、大头菜、茄子、苦瓜、南瓜、番茄、蒲瓜
认识的水果12种:菠萝蜜、黄蛋果、番石榴、火龙果、枇杷、桑葚、香蕉、杨桃、柚子、释迦、木瓜、葡萄
二、可食用部分分析
1、食用部分为该植物的根:番薯、萝卜、沙葛、姜
2、食用部分为该植物的茎:大蒜、芥蓝、大头菜、芋头
3、食用部分为植物的果实:
三、指导教师的认识和体会
对农业种植的认识篇3
[关键词]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
传统蔬菜种植模式为追求质量与产量过多地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虽达到了增收目的,但蔬菜中的药物残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1]。无公害蔬菜种植模式的推广对保证国民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新时期加大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力度意义重大。
1无公害蔬菜概述
无公害蔬菜指的是产品中不含国家规定的有害物质且其他物质含量在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蔬菜[2]。目前,我国无公害蔬菜生产标准集中于“三个不超标”。第一,无公害蔬菜的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并且在生产环境中未施用会对人体造成严重损伤的高毒性农药;第二,无公害蔬菜的亚硝酸盐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第三,无公害蔬菜中的有害物质不能超标,蔬菜中的微生物等物质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无公害蔬菜在种植环节要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使蔬菜生长尽可能符合自然规律,过度添加农药及化肥等会对蔬菜本身造成污染,也会对土壤等种植环境造成污染。
2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现状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无公害蔬菜认识的加深,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的研究也在不断推进。在无公害蔬菜的实际种植过程中,通常会受到当地地理环境与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种植效果往往低于预期。我国多数乡镇地区的农民群众对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的了解不够深入,对于这种新型农业生产模式不够重视,地方人力、物力、资源投入相对较少,导致了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阻力较大,难度颇高。调查发现,目前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面临的较大阻碍有3个方面:第一,政府支持力度不足,导致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受阻,相关研究进度较为滞后;第二,农户认识程度不足,农户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甚至存在一些抗拒心理;第三,农业部门推广力度不足,要让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从纸面上的宣传落地到实际生产中,不要让技术推广流于表面。
3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对策
3.1创新宣传模式
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是一种新型种植技术,要想从根本上加深农户对其的理解,应充分结合当前时展背景,对原有宣传模式进行创新,从而提高推广工作效率。例如,应先让农户了解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能为其带来的经济价值,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宣传,便可达到良好效果。同时,应发挥信息时代下互联网与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创新传统宣传模式,在电视宣传、张贴海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手段对农户展开宣传,帮助其了解更多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知识,为后续推广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3.2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在新时期,为做好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工作,有关部门要提高对于推广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传统的推广体系进行优化,建立更专业、更负责的推广部门,以更专业的管理模式、更认真的态度开展日常推广工作。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无公害蔬菜种植地提供相应的组织保障,对于存在问题的地区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充分发挥政府对于无公害蔬菜种植的扶持作用。此外,根据当地无公害蔬菜种植情况,当地政府应颁布一些惠农政策,给予无公害蔬菜种植户适当的补贴和优惠,提高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推动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的进一步普及。
3.3加强人才培养
优秀的人才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要想有效推广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3]。有关部门需对相关推广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宣传人员自身素质过硬、相关概念清晰、技术掌握熟练,能有效开展推广工作。同时,地方政府与相关机构可从当地农业服务站挑选优秀人才,组建一支服务团队开展宣传及后续人才培养工作。一支优秀的团队可深入基层农户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农户能掌握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减少农户的学习成本,提高农户生产效益。
3.4组建专业的培训班
为了充分地将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传授给广大农民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农业协会与合作社合作的方式,开设专业的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培训班,由专业的技术人才担任培训班的授课教师,也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前来传授先进的方法与经验。同时,培训班需帮助农民群众解决日常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技术推广效果。
3.5建立技术示范基地
由于广大农户的文化知识水平及技术能力等相对有限,在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推广过程中,采用示范基地榜样推广模式要优于技术讲座,因此,在做好基础技术讲座宣传的同时要重视榜样建设对于技术推广的积极作用。例如,在对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进行推广时,可鼓励以家庭为单元构建农场的形式建立无公害种植技术示范基地,使其他农户可以真实地看到无公害种植技术带来的收益提升,提高其对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的认可度,使其能积极采用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起到点带动点、点带动面的高效推广作用。同时,当地政府与相关机构要给予技术示范基地一定的技术支持与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补贴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实际种植环节。
3.6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
在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的推广过程中,为了提高推广效果,促进当地无公害蔬菜种植业发展,可以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在此发展模式下,公司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资金支持及高效的管理模式等,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基地为农户提供集中生产的地区,还能为无公害蔬菜的产业化经营提供一定的保障;农户负责专业技术的学习及后续的生产工作。“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能有效解决农户参与无公害蔬菜种植所遇到的资金难题、技术难题,打消农户的顾虑,从而实现无公害蔬菜种植技术的推广。但是,这种模式的推广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可强制要求农户参与。同时,农户在这个模式中处于弱势一方,当地政府及有关机构要注重对于农户合法利益的保护。
对农业种植的认识篇4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为了推动农业种植的更好发展,农业推广受到了重点关注与落实。在农业推广的支持下,农业种植技术得以更新,实现与时俱进的同时也为种植户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推动了我国新农村建设。可以说,在农业种植中,农业推广起到了主导性作用,促进了农业种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农业种植中农业推广的重要作用分析
对于农业推广来说,其主要以农村社会为范围、以农民为对象的家庭农场或农家为中心、以农民实际需要为内容、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的农村社会教育。在现代的农业推广中,向农业种植户传递了多种有用的信息,且帮助其获取农业种植中的必要知识、技能和正确观点,以便有效的利用这些信息和技术,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在农业种植中,农业推广占据着重要地位,相应工作的落实能够推动农业迅速发展,为建设新型农村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农业推广还促使农村技术与工作的一体化发展成为现实,迅速提升农业种植户的生活、经济水平,保障其合法利益,实现农业种植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农业推广的支持下,农业种植户更深入了解农村当期的发展状态,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升其对先进农业种植技术的认知能力,为农业新型技术的迅速发展、大范围推广落实提供基础条件[1]。总的来说,在农业种植中,农业推广的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推动当前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必须重点落实。
2农业推广在农业种植中的具体应用策略探究
2.1优化农业推广观念
在农业推广工作中,要保证工作观念的与时俱进,以此确保的农业种植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当前,农业现代化是农业种植的主流趋势,需要在农业推广中重点体现。具体来说,需要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纳入农业推广工作理念中[2]。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引导所有的农业种植户参与其中,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基本特征、经营方式等,以此形成最终的优化策略,引入多样化的农业种植活动,实现农业种植户经济收入的提高。另外,应当为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种植户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与机遇,保证农业教育、农业推广、农业技术培训三项工作的融合落实,以此保证农业推广的质量。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达到提升农业种植户的农业技术能力的效果。
2.2加强政策性支持
为了保证农业推广的与时俱进,在推广技术方面也要进行优化调整。此时,可以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起智慧农业系统,降低新型农业种植技术的学习成本。在这一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对农业推广工作的政策支持,为智慧农业系统的开发商提供更多的优惠,为相应系统的创新发展提供动能。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科研资金的投入,鼓励当地高校、研究机构、农业产业机构等等展开智慧农业系统的开发,并加快研究成果转化的速度。另外,为了保证农业种植户对该系统引入、应用的重视程度,需要构建智慧农业示范田,利用直观的种植效果增强智慧农业系统的推广效果,证实智慧农业的高可行性。
2.3引入基于互联网的推广
结合上文的分析能够了解到,农业推广的目的在于“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是一种农村社会教育活动。由此可以说,在农业推广中,除了要向农业种植户传授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与模式,还要向其传输更新的农业销售模式,以达到农业种植经济收入增加的目标,实现生活质量的提升。在此过程中,互联网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在互联网的支持下,农业种植户能够迅速、及时获取最新的农业种植咨询,包括行业趋势、政策优惠、种植技术等等,打破了技术传授受到的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提升了农业推广的有效性。同时,农业种植户还可以使用互联网完成农产品的宣传,提升消费者对相应农产品的认识度与认可程度,引导消费者购买或是深入当地体会“农家乐”活动,实现农业种植户的增收。另外,要重点引入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农业推广的升级。
2.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
组织素质较高的农业推广队伍,深入农村展开技术推广与农业种植新理念的教育,为农业种植户提供农业新技术的培训平台,以此达到增强其科技素养的效果。同时,还可以重点展开讲座、电视广播宣传、网络课等农业技术培训活动,配合线下培训,提升农业推广的效果。
对农业种植的认识篇5
正当全州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以赴推进2007年各项工作之际,州人大调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劳,深入我县检查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工作情况,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一直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推进植物检疫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业安全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宣传贯彻,依法开展检疫,切实维护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有效保护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实现了粮经作物持续、稳定增长。“十五”期间,全县农业总产值增长幅度达54.9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111.9%。粮食总产量达1.17亿公斤,人均产粮322公斤。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广泛宣传,强化服务,为顺利开展检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植物检疫条例》的颁布实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各项依法治农措施的稳步推进,标志着由传统植检向法制植检的转变。为有效提高植检条例的社会认知度,我县在开展植物检疫工作中,合理定位“宣传”、“服务”和“执法”之间的关系,以“宣传”作为基础,“服务”为载体,在抓好“宣传”和“服务”的基础上开展“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后,我县以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集中组织人力,充分利用县电视台、专题会议、法律宣传周、科技三下乡等形式积极开展植物检疫法规和有关检疫程序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举办专题讲座4次,受训人数350余人;向种子产、销单位(户)发放《植物检疫条例》420余份,向过往车辆、植物产品经营户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万余份,宣传人数达2万余人(次)。同时,我县充分发挥植物植检的技术优势,加强服务。产前,协助种苗生产单位建立无检疫对象繁种基地,为他们提供制种、育苗选址建议;产中,监测疫情,帮助生产单位制定制种地病虫害防治方案,协助解决制种过程中的植保难题;产后,及时为种苗调运单位签发调运检疫证书。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和强化服务,扩大了植物检疫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了种苗或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对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检疫性病虫害危害的认识,在种子和经营过程中自觉按检疫有关规定办事,依法经营,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检疫执法工作落实。
(二)规范植检,强化管理,扎实推进检疫工作落实。一是认真开展产地检疫。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搞好产地检疫是调运检疫工作的重要依据。由于近年来植物产品调运频繁,植检部门除对正常的繁种基地进行产地检疫外,还对一些需要外调的植物产品,也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实施产地检疫,确保种苗和植物产品安全。我们在检疫工作中始终坚持种子、苗木不产检、不签证、不准调运的原则,严格把关。今年以来,我县共开展产地检疫2.93万亩,其中:葡萄300亩,蔬菜2000亩,柑桔4000亩,水稻2000亩,辣椒1500亩,茶叶1万亩,中药材1000亩,龙眼2000亩,甘蔗5000亩,豆类及其它油料作物1500亩。二是规范实施调运检疫。调运检疫是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入和扩散的重要措施。我县在搞好产地检疫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产地检疫申报程序规定,认真对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调运开展调运检疫工作,对植物产品的调出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不搞产地检疫不签证、不放行。今年以来,全县累计签发省际间调运证书6000份,检疫植物产品9万吨;签发省内调运产检证书10份,检疫植物产品150吨;复检草坪3车、苗木100车,涉检林产品6041吨、苗木0.5万吨。在搞好调运检疫的同时,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香蕉枯萎病、红火蚁、稻水象甲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防范工作,认真搞好省际间植物检疫证书的查证、验证、补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调运检疫办证的严肃性。三是扎实搞好疫情普查。以稻水象甲、红火蚁、三叶斑潜蝇、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非洲大蜗牛为重点,全面开展植物疫情普查,掌握疫情发生情况,每年从3月至10月,派出植疫员分赴全县13个乡镇进行深入细致调查,近年来分别查出了水稻白叶枯病、水稻细条病、非洲大蜗牛、美洲斑潜蝇、柑桔溃疡病等病害,并及时知道群众进行防治,为群众挽回了损失。通过广泛深入普查,并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农业植物检疫对象有害生物的蔓延,全县未发现稻水象甲、红火蚁、三叶斑潜蝇、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等植物疫情发生,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四是加强植检经费管理。实施植物检疫并依法收费是植保植检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我县开展植检工作以来
,检疫收费均按国家财政部、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县发改局申领《收费许可证》并经公示后,在县财政局领用统一编号的票据,严格按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在检疫费的使用上,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建立健全严格的财会管理制度,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五是规范检疫职能。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检疫程序、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方便被检者了解植物检疫程序和相关情况;严格章证管理,实行专人保管、签发、归档,杜绝了检疫章证随意领取和非专职检疫人员签发证书。同时,严格检疫纪律,制定有植物检疫工作规范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增强检疫透明度,防止检疫人员违法事件发生。
(三)加强培训,强化素质,努力提高检疫执法工作水平。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是做好检疫工作的保障。我县始终把加强植检执法队伍建设放在首位。近年来,多次组织专职植物检疫人员认真学习《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根据省、州植保植检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专职植物检疫员参加省、州植保植检站举办的植物检疫培训班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我县专职植检员对执法程序和外来有害生物有了更深的了解,深化对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搞好植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在2001年、2004年和2007年的香蕉枯萎病、红火蚁疫情和稻水象甲疫情的防控工作中,有效堵截了农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为把好**东大门的植物检疫关,减轻农业有害生物危害,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全县、全州乃至全省农村经济发展,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干部群众植检意识较为淡薄。对植检工作的重要性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农业有害生物和新传入的植物疫情认识不深,对突发性农业生物灾害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植检工作;部分群众虽然重视控制农业有害生物,但依法科学防治的意识不强,违规使用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种子生产和农产品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逃避植物检疫问题仍然存在,给控制植物疫情传入和扩散增加了工作难度。
(二)植检基础设施较为滞后。**县地处“两国三省十县”结合部,是**省通往国外和广西、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交通要道,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在全州乃至全省植物检疫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位于这些要道上的**、剥隘、板仑、阿用6个检疫检查站担负着防堵省外和境外植物疫情传入的双重任务,而这6个植物检疫站大部分为危房,办公设施滞后,装备条件差,监测检疫手段落后,不适应当前植检工作的需要。
(三)植检经费投入不足。我县与越南及广西地区连接通道多,植物疫情防堵任务重,每年需投入防堵经费高达50余万元。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植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有限,每年缺口经费高达4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了植保植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政策有待修订完善。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国内外各种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人们对于新的种质资源的需求量大,通过各种渠道交流的种苗,无论在种类、数量、范围上都日益增多,增加了植物病、虫、杂草人为传播的可能性。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局部规定应尽快进行修改完善。如: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例》应增加“对生产或经营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的单位应主动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植物检疫手续,搞好申报、备案制度,对不进行申报、备案植物检疫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植检工作认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依法防控农业有害生物对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植检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继续加强对植检工作的协调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检方针,在体系建设、资金投入、防治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农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广泛深入宣传植检条例,普及推广植检,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植检条例,掌握病虫害防治知识,增强植保法制观念,强化植检责任意识;同时,积极组织群众依靠科学、依法治理农业有害生物,提高全县防治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和控制植物疫情的能力。
(二)继续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植检工作有效开展。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植物保护和疫情控制专项资金,保障植保经常性工作和控制农业重大生物灾害以及突发植物疫情等所需经费;同时,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更新仪器和设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保证引种的植物疫情不扩散。
(三)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强化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整顿和治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农药、种子等案件,规范和净化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植检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全县植检工作健康发展。
对农业种植的认识篇6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自《条例》实施的四年多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了5批包括41个种或属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组织研制了42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部分分中心如吉林、黑龙江、四川等已初步建成,已经对水稻、玉米和大白菜等300个品种进行了DUS测试。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达到962件(如表1所示)。经审查批准,到2003年7月24日,已授予植物品种权391件,大部分为大田作物品种。
从申请年份来看,1999年申请量为115件,2000年为112件,2001年为227件,2002年为290件,2003年前七个月的申请量已达到218件,有望突破300件。申请量逐年上升,表明育种者和育种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增强。如图1所示。
从品种权的实施效果来看,据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对23个单位的102个授权品种或申请品种的实施情况的调查,4年多来,品种权人获得转让收入3047万元,开发纯收入17287万元,通过侵权诉讼,获得赔偿476万元,平均每个授权品种获得收入169万元。实践表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种子产业化、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方面成效显著,潜力巨大。
二、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为一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新生事物,还存在许多问题;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与农业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制约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关键问题亟待解决。同时,现有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以应对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贸易新格局中面临着挑战。
(一)植物新品种产权意识薄弱
我国是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较晚的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也才刚刚实施四年多的时间,这使得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的认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品种权申请数量少。全国有400多个育种研究所,7500多个农作物种子企业,而四年多来向国内申请的品种权仅有千件左右,平均8个单位一件,向外国申请的更是寥寥无几。据初步统计,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四年多来,经省级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约5000个,而提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新品种数量不足1000件。
(二)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品种构成不合理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及授权数量少,品种构成也不合理。从申请数量上看,尽管每年申请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构成上来看,品种分布很不均匀,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占到了申请总量的90%以上,其他农产品申请数量较少,甚至是空白。以辽宁省为例,近几年来辽宁省每年取得的育种科技成果高达500多项,而其中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还不足15%,已申请品种保护的也主要以玉米、水稻为主,大豆、蔬菜、果树品种很少。
(三)维权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农作物种植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季节性很强,对侵权案件的取证本身就十分困难,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利益,直接或间接插手种子行业,违规设置障碍排斥外来企业和优良品种,甚至袒护本地违规侵权单位,阻挠执法部门查处。
同时,维权诉讼程序复杂,品种侵权案件要有指定的的省级以上法院审理,路途远,成本高,育种专家没有时间和精力。而且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规定中没有规定有关品种保护的法定赔偿金额,使司法部门在执法时遇到较大的困难,尤其是碰到既难确定侵权人的非法获利又难确认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基本相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侵权纠纷时,判决的赔偿额可能有着惊人的差异。
(四)审查速度较慢,不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的需要
目前,新品种保护组织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品种权初审、实审、复审、无效等程序尚未有效建立和顺利运转,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品种权审查测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人员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便利审查速度难以加快,不利于品种权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过来影响育种者和育种单位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的积极性。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应当进一步扩大
通过自主创新取得与掌握品种权是保护国家种质资源的重要的方式。我国是作物起源中心之一,生物遗传资源非常丰富,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对外开放及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外国企业到我国申请品种权将后迅速增加,特别是一些种业跨国公司,依靠其先进技术优势,不但将其某个具有现实及潜在经济价值的植物新品种在该国申请品种权,还将某些发展中国家的优良品种在这些国家申请并取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品种权。因此,必须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使我国的植种质资源通过品种保护“留住”,而不是“流失”。
(六)对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作用及其发展动向研究不足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还影响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格局,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出于保障国家经济战略安全以及保护农产品竞争优势的考虑,纷纷采用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保障自身的优质品种垄断,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保护,以此来控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使得品种权成为新的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可以说,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贸易战的背后是“种子战”和“品种战”。在新的贸易关系下,面对中国巨大的市场,国外在中国的植物品种权申请必将日益增多,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品种权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
三、促进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在我国还刚刚起步,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为了提高全社会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充分认识到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育种创新、公平竞争和实现农业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必须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各种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和相关知识,使全社会都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认识到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二是针对不同的对象,以普及教育、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扎实的开展宣传工作。
(二)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的培训
重点强化对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种子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植物新品种保护中介机构的人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利于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应当通过培训提高全社会尤其是科研、教学单位、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一个正确的认识。
(三)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数量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如果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数量还没有提高的话,那么我国的育种开发和种子产业必将受到国外竞争力量的严重冲击。为此,应当进一步简化品种申请和授权的程序,加快审批、授权的速度,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如修订申请格式的版本,删除重复的内容;简化对农作物品种的数量性状的描述内容,要突出主要的性能和特点;根据不同生态类型和区域,选择适当的测试点以尽可能的降低测试的费用和工作量等。
(四)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把对品种权的保护范围从过去单纯保护品种权的销售权扩大到许诺销售权、出口权和进口权等,打击侵权者在境外生产、繁殖授权品繁殖材料然后通过进口在中国境内销售侵权品种的不法行为。同时,新品种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侵害适用财产手段来解决,对侵权行为要有补偿、制裁和警诫方面的作用,所以,对新品种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应当建立有效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以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五)适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合作
积极参加国际多边及双边活动,派出人员参加UPOV理事会、6个技术工作组会议和有关亚洲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协调会以及国际审查技术培训和引进外国专家讲学。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反映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意志和主张,促进我国种业国际贸易发展;适应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审查测试的国际合作,通过审查、测试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既将维持保护体系的运作费用降到最低,又可使育种者以相对低的成本同时在几个国家获得保护。
(六)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加入1991年文本
从长远来看,1991年文本更符合经济全球化的相关运作及新技术发展的现实要求,如农林产品的多样化应用及扩大贸易所涉及到的受保护品种的收获材料及加工产品、基因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在育种领域的应用等问题更多的涉及1991年文本的规定。在更高的水平上加大我国新品种保护的力度,利于解决目前在引进国外优良新品种方面形成的技术壁垒,合理规避风险、增强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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